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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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乐山市立足于早、着眼于快、落脚于实,扎实推进普查工作。
成立机构,强势启动。市应急局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推动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和办公场地,有力支持普查工作全面启动。成立乐山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小组,由市应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相关行业管理科室负责指导本行业领域内各地清查、调查工作,并参与质检、核查,有力推动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工作。
健全机制,推动普查。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市、县两级普查工作联络员机制,横向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纵向强化日常调度、进度监管、信息传递,形成高效组织网络;二是强化信息周报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了解,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形成工作简报,总结各地的好方法、学习他地好经验,向各地、各部门推广学习;三是强化进度日通报,根据阶段重点任务,每日对数据填报、质检等进度进行统计并通报,开展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对接区县,了解痛点难点,指导解决问题。
强化指导,助力普查。在普查各阶段,围绕不同重点,积极发挥上下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一是提前谋划,加强普查筹备期间对接指导,组织各地在国家实施方案修订后,市普查办及时梳理普查脉络和主要任务,开展线上培训,同时开展调查任务数量摸底,多措并举指导各地明确任务。二是普查工作全面铺开后,在清查阶段和调查阶段初期,资金未落实、技术未进场的情况下,市普查办不等不靠,梳理国家清查、调查和质检核查等方案,以清单化形式,明确调查范围、实施主体、流程和方法,需留存资料等内容,制定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提示》《调查工作提示》,组织各地集体学习,对阶段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方式等心中有数,助力各地制定工作计划。三是加强过程质量管控指导,按照“质控前移”原则,在调查阶段初期,对进度较快的区县重点关注,及时发现问题,传达所有区县自查,并避免后续过程出现相同问题,调查阶段后期,开展数据抽查,查找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要求各地对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改,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普查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了《乐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并印制宣传海报、致全市普查对象一封信等宣传产品近3万份,分发各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小组,各地积极开展风险普查标语宣传,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理念,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