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附件:《乐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