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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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是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的施教主体之一,在推进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引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虽然对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标准要求相对宽泛,且属于推荐性标准,无法起到强制约束作用。为进一步解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备设施、教学管理等基本条件不高的突出问题,细化《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条款,近日,应急管理部修订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点击下方链接查看详情。
点击下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pdf
点击了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