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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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366号)文件的规定,乐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矿山安全专家对犍为县新店儿煤业有限公司新店儿煤矿进行了标准化复审考核,考核得分为76.16分。
犍为县新店儿煤业有限公司新店儿煤矿达到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的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5日起—3月29日止)。如有意见,请使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交书面材料到乐山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刘科静,联系电话:0833-2133316)。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