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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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2〕10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专业标准,经企业自评并经评审合格,四川马边龙泰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马边嘉能佳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以及4座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附后)条件,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
1、四川马边龙泰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2、马边嘉能佳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峨眉山新天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天加油站
2、乐山市市中区城南加油站
3、乐山市金口河攀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峨加油站
4、井研县金山加油站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