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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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现场监察执法情况
截至3月25日,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13个次。其中:非煤矿山191个次,危险化学品企业221个次,烟花爆竹企业189个次,工贸企业156个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56个次。共发现事故隐患1365条,督促企业完成整改1001条。
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
1-3月份,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8起,罚款32.7万元。其中,监督检查执法处罚32.7万元,无事故类处罚。从执法报表的报送情况来看,本月各地都能及时填报执法数据。
乐山市1-3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览表 区县名称 立案起数(起) 监督检查罚款 (万元) 警告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等 暂扣、吊销证照等 市本级 5 11.7 6 2 市中区 1 4.5 沙湾区 3 2.2 1 五通桥区 金口河区 2 0.5 犍为县 井研县 10 0.2 9 夹江县 1 2 1 沐川县 2 6.1 2 峨边县 4 7.5 4 马边县 峨眉山市 总计 28 32.7 22 4 1
三、2020年4月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建议
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视频调度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等十大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工作,督促企业排查隐患,加大执法力度,闭环管理,强化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