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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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和《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安监〔2017〕28号)文件的规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矿山安全专家对犍为县新店儿煤业有限公司(新店儿煤矿)进行了标准化考核,考核得分为(考评分:77.97分(其中:通风81.52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76.1分);生产矿井,生产能力:150kt/a,高瓦斯矿井)。
犍为县新店儿煤业有限公司(新店儿煤矿)达到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的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7日起—4月1日止)。如有意见,请使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交书面材料到乐山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刘科静,联系电话:0833-2133316)。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