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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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现场监察执法情况
截至2月25日,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19个次。其中:非煤矿山137个次,危险化学品企业154个次,烟花爆竹企业152个次,工贸企业126个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50个次。共发现隐患和问题793条,督促企业完成整改543条。
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
1-2月份,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8起,罚款28.8万元。其中,监督检查执法处罚28.8万元,无事故类处罚。从执法报表的报送情况来看,本月各地都能及时填报执法数据。
乐山市1-2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览表
乐山市1-2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览表 区县名称 立案起数(起) 监督检查罚款 (万元) 警告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等 暂扣、吊销证照等 市本级 4 10.7 4 1 市中区 1 4.5 沙湾区 1 1 五通桥区 金口河区 犍为县 井研县 5 5 夹江县 1 1 沐川县 2 6.1 2 峨边县 4 7.5 4 马边县 峨眉山市 总计 18 28.8 16 1 1
三、2020年3月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建议
认真执行省、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视频调度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同时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复工复产,持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督促企业排查事故隐患,加大闭环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