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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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清理。我局按照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逐条逐项清理行政权力事项369项,明确事项内容、工作要求、办理流程,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件效率。
(二)事项下放。根据省级关于调整和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要求,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拟调整和赋予乡镇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10项。
(三)清单对比。为做好“一门办”改革工作,我局针对能否正常办件、是否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所属服务窗口等内容对“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所有事项逐一进行比对核实,及时更新调整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