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标识符:5111000025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记者1月10日从乐山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乐山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明确2022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命令要求,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命令指出,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命令还从适时发布禁火命令、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李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