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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2025年5月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发布时间: 2025-05-14 14:5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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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对有关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接群众举报,在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高坝村一民房内有人违规售卖汽油。2025年2月13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民房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1个方形钢质油罐和1台加油机,油罐内装有95#汽油798.96升,经现场初步了解,上述汽油储存设施和汽油均系秦某所有,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安全抽离汽油、撤销储油设施设备,并对秦某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

2025年3月5日,峨眉山市水务局对峨眉山市某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四川省某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施工的某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项目负责人邱某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李某未持水安证、施工专职安全员未按投标文件到岗履职、项目法人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判定为重大隐患。峨眉山市水务局依法要求有关公司对无证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投标人员按要求持证在岗履职,并于3月12日,对项目法人及相关现场安全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案例三

2025年3月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乐山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钢结构安装方案审批手续不规范、现场使用汽车吊载运人员等问题,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要求该公司重新规范钢结构安装方案审批手续,现场配置专用曲臂车运送高空作业人员。

案例四

2025年4月24日,沐川县应急管理局对四川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技改项目及污水处理安装工程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人张某某在新污水装置备料桥架上从事电缆盖板安装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约5米,属于高处作业,经查,作业人员张某某未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上岗作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沐川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要求该公司调整张某某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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