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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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并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企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现对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2024年12月2日,沐川县水务局执法人员对某供排水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临时用电不规范、配电箱设置不规范、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等情况,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等,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沐川县水务局立即要求该公司全面梳理临时用电现场,编制专项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整改,目前相关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案例二
2024年12月7日,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乐山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货车存在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达到101.05吨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该行为属重大事故隐患。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依法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约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2月19日,井研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生活超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液化气罐),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井研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要求该超市立即清除易燃易爆危险品,且承诺后续不再使用,目前相关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