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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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因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引发火灾事故发生,便于有关部门和属地督促指导,共同防范安全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现就严格执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申报制度通告如下:
一、申报区域范围和对象。乐山市域范围内,凡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动火作业的,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依法可不办理行政审批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新改扩和拆除工程)涉及动火作业的,应提前2小时以上,由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施工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员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进行申报。
二、申报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及申报人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三、申报途径。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蜀安·焊”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四、社会监督与举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发现未经申报擅自进行动火作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过“蜀安·焊”微信小程序或12345热线(保留现场视频、照片等依据)举报。对于提供有效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对举报核实的违规电气焊作业,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执行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