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标识符:5111000025
(一)抓牢“人防”。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全县24座非煤矿山、尾矿库、探矿企业实行“县领导+挂联部门+驻矿安监员”包保机制,全面落实矿长驻矿盯矿、矿领导带班等制度,派出专家组14人次开展矿山全覆盖检查,查出隐患452条。
(二)夯实“物防”。统筹配置抢险资源,备足备齐应急抢险物资器材,督促企业开展设备自查工作,淘汰更换非阻燃风筒(电缆)5.4km、配电箱85个,检修空压机、装载机运矿车辆及农用车辆等设备34台,储备各类应急保障物资13.5万余件。
(三)善用“技防”。充分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监管手段,投入资金170余万元建成矿山物联网监控中心,实现实时对矿山数据、视频与物联网中心联网监管。积极与省应急管理厅对接,争取专项资金358万元用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