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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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资保障。为全县对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提供物资保障,根据全县各乡镇、部门需求,共调拨口罩4000余只、帐篷20顶用于一线防疫工作。(2)复产复工。召开全县矿山企业复产复工会议,要求复工复产企业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人员、机构和责任,向主管部门或单位作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书面承诺,并加强人员管控,省内县外人员出具健康服务证明,省外人员须由用人单位安排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能上岗,同时,做好企业工作场所消毒、防疫工作。(3)协助指挥部。疫情发生后,我局抽调副局长1名、中层干部1名、工作人员1名脱产参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集中办公,分别在应急处置组、综合协调组、统计组开展工作,协助指挥部全面做好我县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