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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1-25 04:20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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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包含4个预算单位,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乐山市矿山救护支队,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及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在乐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16.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防震减灾局不再承担防震减灾相关项目审查等行政职责。

(三)人员概况。

2019年乐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行政人员35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参照公务法管理18名,事业人员4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4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3.39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0.84万元,占0.04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4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78万元,占57.82;项目支出1045.92万元,占42.1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调,高效,廉洁为主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管理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专项预算管理。

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19年预算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项目的实施。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效运转,改革创新,更高效率统筹协调、更高质量督促落实,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项目的实施,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整体提升。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从自评情况来看,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准确,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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