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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19-12-25 02:50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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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应急管理(原乐山市安监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乐山市安监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2.乐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3.乐山市矿山救护支队

4.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做好中央、省在乐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全市煤炭发展计划、投资审批初审职责;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监管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9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年末乐山市安监局部门实有人数90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机关工勤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人员4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37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4.21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1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2万元,占64.64%;项目支出747.88万元,占35.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2018年部门决算填报、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在要求完成

基本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37万元,占17.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9万元,占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8万元,占16.2%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社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安全社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市3个安全社区的建设,提高了企业和市民的安全意识。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全市省级安全社区的建设。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18年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综合得分95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有待进一步细化。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应急管理局附件3: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指标体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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