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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狠抓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 2020-02-18 03:20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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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部署要求,把住宅小区防控责任扛在肩上,把建筑工地安危放在心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一、周密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全面停业停工。疫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紧急工作会,就我市住建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123日以来接连下发《关于做好我市住建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停止全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和售楼部营业,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要做好推迟复工的相关工作,及时向外来务工人员传达延期复工信息。未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严禁任何项目以任何形式通知建筑工人到工地待命、复工聚集,不得擅自复工,对擅自开工复工的项目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强化值班值守。2020123日至22日春节放假期间,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相关企业和住宅小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局质量安全和环保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住保中心、市质安站采用分组、分片包干方式每日对中心城区156个建筑工地、127个售楼部、197个中介机构门店和住宅小区进行巡查,对疫情排查、防疫物资保障、防疫防控措施实施、防疫宣传教育、疫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并察看值班情况、询问工地值班留守和物业管理人员身体和就餐情况。每日在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工作群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通知要求,监督疫情防控情况,累计发布信息20余条,收集信息近千余条。

有序复业复工。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4号》《市安办<关于做好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指示精神和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我局下发《关于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确保安全健康的条件下,有序组织建筑工地复工、售楼部复业。积极推行房地产业网络销售,住建局行政服务窗口实行网络远程服务,“不见面办理,”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二、解决重点难点,筑牢建筑工地疫情安全防线

落实主体责任,解决疫情防控“难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刻认识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承担起住房城乡建设责任,聚焦节后复工关键节点的重要人群、重大工程、重点环节,全面落实落细全方位防疫措施,按照“一工地一方案”要求,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市安办疫情防控“六必须”“五到位”“四坚持”,解决复工前的各项难点,确保安全顺利复工。

抓好人员排查,清除疫情防控“盲点”。复工前按实名制要求建立项目管理人员(建设、施工、监理)、作业人员的来源、身体健康情况等详细健康档案,对排查发现来自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及有过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隔离14天等措施,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安排复工。对排查发现可疑症状,应立即采取隔离并立即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当地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迅速有效处置。

全面排查隐患,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点”。组织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无按规定开展节后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纠工作、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接受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起重机械设备保养情况、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卸料平台安全情况以及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暂停施工,并督促落实相应整改措施。

三、抓好复工检查,确保建筑工地疫情可控

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分片区包干对中心城区申请复工的工地逐一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复工工地开展宣传工作,对城投项目、重大民生工程优先排查,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送服务上门,指导、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为复工创造条件,确保工程进度。

复工排查“三覆盖”。抓好建筑工地人员信息全覆盖、重点地区人员医学观察全覆盖、安全检查排查全覆盖,累计出动173562次检查巡查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排查未发现疑似症状人员。

复工安全“五不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不完善不得复工、人员排查不齐不得复工、防疫物资准备不充分不得开工、安全检查有隐患不得复工、未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工,除重大民生工程和应急抢险工程外原则上申请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10日,截至目前,全市建筑工地有3家通过复工检查。

工地卫生健康管理“两严两禁两减少”。复工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消毒清洗,严禁聚众就餐、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有效阻断疫情扩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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