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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2020-12-02 10:51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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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着眼实战、突出重点。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建设,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按国家标准达标配备,努力补齐应急救援短板,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基本建成符合国家要求、满足乐山急需、可靠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到2022年,全市应急救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加强,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和监管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整体提升。

(三)计划任务。按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完成城市消防站5个、乡镇消防站13个;新增配备消防车辆19辆;招录208名专职消防员,建设专职消防员队伍;新增专职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416套;加强城市主战消防车救援能力建设,配备8辆大流量进口主站消防车;提升城市消防灭火救援攻坚能力,配备1辆60米级大跨度高喷车;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及指挥场所建设,建设市、县级应急指挥大厅及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信息网。配合省应急厅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配合省应急厅指导在有关企业建设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智能感知系统。

(四)实施主体。根据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主体分市级、县级和企业三个层次。

(五)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有效整合项目资源,严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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