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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困难职工档案建立、管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发挥档案工作在对困难职工家庭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将《乐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乐工发[2019]18号 关于印发《乐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乐山市总工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