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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处煤矿安全事故:罚款1295万元,党纪政纪处分49人

发布时间: 2019-10-09 04:19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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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的生命安全必须是第一位的。我们不怕揭疤亮丑,就是要把问题全部查摆出来,进行自我革命。”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煤矿安全事故,并将发生典型事故和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把存在的问题全部查摆出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1-8月,四川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8起,死亡23人。针对发生的事故,四川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果断出手、迅速查处,截至8月29日,已查处结案15起,罚款合计1295万元。其中,对83名个人处罚款190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撤销安全生产有关证照2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

“对较为典型的事故,我们还专门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据四川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省安办就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8”较大瓦斯事故对旺苍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7月28日,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全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借隐患整改之名行生产之实,采用非正规采煤法采煤,违章放炮,导致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3人死亡,2人受伤。“这次事故暴露出当地煤矿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非法违规生产现象普遍、现场管理十分混乱、地方监管责任缺失、缺位等问题。”约谈会过程中,省安办要求广元市和旺苍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断然措施,严格监管,整治规范区域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用铁的手腕坚决整治当前当地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乱象。

不仅是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地方进行严肃查处和约谈,四川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存在的隐患也同样不曾手软。

今年以来,四川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持续保持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煤矿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

5月10日,应急管理厅组织安全生产督导组到内江市开展督查,随机抽查了威远县红炉井煤矿,发现该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督促煤矿撤出井下87名人员,责令煤矿全面停产整顿。“应急管理厅立即抽调相关单位、处室的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专案组,对该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调查。”据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在专案组进入红炉井煤矿依法进行取证调查期间,该煤矿采取欺骗、拖延、隐瞒等方式阻碍调查,“我们排除干扰,通过制定调查清单、现场查阅资料、询问了解、勘验测量、图实印证、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该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事实。”5月22日,省安办印发《关于威远县红炉井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情况通报》,通报了威远县红炉井煤矿图纸资料作假、未按照批复的设计施工等违法行为案件查处情况,并要求全省各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目前,该矿被处以人民币445万元的罚款。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煤矿349处、1030矿次,查处各类煤矿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7473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7条),曝光了已查处的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案件。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95台(套),责令全部或局部停止井下采掘作业130矿次(停止采掘作业面205个),责令停产整顿16矿次,处罚款人民币1525.6万元,约谈煤矿企业45矿次、煤矿企业管理人员171人次,并对部分地方政府或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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