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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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对全市监察对象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局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出入境管理处关于出入境管理的办法,分层级管理,按程序报批,严禁私自办理出入国(境)证件和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剑为组长的出入国(境)清查核实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建立市局出入境管理工作台账,领导干部出入国(境)证件交局机关党委备案,要求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参照《乐山市县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因私出入国(境)需报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书记审签,并接受机关纪委审查。
三是加强清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已于5月将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出入境管理处完成变更、更新、撤销备案。并对照市局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核查反馈信息表和单位建立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及使用情况统计表,对个人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出入境情况逐一核实,经清查核实,全局在编在岗人员无违规办理、持有、瞒报因私出国(境)证件和未经组织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其他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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